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北京社会主义学院2018年决算公开

信息来源: 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9-08-29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部门机构设置:根据北京市编办《关于印发<北京社会主义学院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京编办函[2002]14号)、北京市编办《关于同意北京社会主义学院调整机构编制的函》(京编办事[2014]88号),设立北京社会主义学院。内设:办公室、人事保卫部、行政部、教务部、科研管理部、培训部、教研部、信息技术部、学员工作部9个职能部室和机关党委(工会)。

       2、部门职责:北京社会主义学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治学院,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主阵地,是党和国家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部门,是市委直属事业单位,归口市委统战部,其主要职责是:第一,培训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其他非中共人士和统战工作干部;第二,学习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第三,开展统一战线理论研究;第四,开展中华文化交流和海内外联谊,为统战工作服务;第五,对下一级社会主义学院在教学、科研、教材编写以及教学科研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的进修培训等方面进行业务指导。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社会主义学院行政编制41人,实有人数38人;事业编制30人,实有人数27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3894.20万元,比上年增加219.78万元,增长5.98%。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815.27万元,比上年增加260.18万元,增长7.3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74.6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8.9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40.6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7%。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387.63万元,比上年增加128.97万元,增长3.96%,其中:基本支出2075.8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1.28%;项目支出1311.7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8.72%。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774.62万元,比上年增加396.64万元,增长11.74%。主要原因:按照教育教学的需要,增加项目投入。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96.3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3287.8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99.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0.2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3287.8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551.46万元,下降14.36%。其中:

       “教育管理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1131.6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3.65万元,下降1.19%。主要原因:2018年2名在职人员离职,造成人员经费比年初预算减少。

       “进修及培训”(款)2018年度决算2156.1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537.81万元,下降19.96%。主要原因:按照事业发展需要,培训计划发生了调整,造成比年初预算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8.5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36万元,下降13.68%。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8年度决算8.5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36万元,下降13.68%。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发生调整,造成比年初预算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067.14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事业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5.78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1.73万元减少25.9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11.97万元减少11.97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未安排纳入财政拨款范围的因公出国(境)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1.56万元减少1.56万元。主要原因:按照关于落实市委、市政府《2013年北京市市级部门厉行勤俭节约、加强预算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要求,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5.7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18.20万元减少12.4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决算数0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5.7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18.20万元减少12.42万元,主要原因:落实中央和北京市政府关于公务用车改革的方针政策,减少公务用车经费。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2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38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39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83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北京社会主义学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2.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36.9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38.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1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23.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6.43%。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7343.62万元,其中:汽车7辆,130.93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统计范围。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党的机关、政府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完全或主要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机关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根据实际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北京社会主义学院对2018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9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82.36%,涉及金额1263.11万元。评价结果:选取“教育教学--统一战线教育培训”“教育教学--统一战线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等4个与本部门职能或事业发展方向密切相关、金额较大、绩效目标明确、社会关注程度较高的重点项目,进行了普通程序评价,选取11个项目进行简易程序评价。19个项目的评价均分为91.45分,项目总体执行较好。

       二、教育教学--统一战线教育培训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1.项目立项背景

       为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等中央重要会议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2010—2020年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改革和发展纲要》《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和《中共北京市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要求,北京社会主义学院(以下简称“北京社院”)根据民主党派干部队伍建设、区县社会主义学院发展以及各民主党派市委提出的教学培训需求,由教务部按照2018年度“调训计划”“联训计划”和“重点示范班计划”安排,继续申报“教育教学——统一战线教育培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用于支持年度培训班举办相关费用支出。

       作为延续项目,项目实施的主要目的在于切实做好党外代表人士政治共识教育,加大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力度,引导广大党外代表人士按照中央、市委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首都和谐稳定发展大局凝聚共识、凝聚人心、凝聚智慧、凝聚力量,全面发挥北京社院作为统一战线性质政治学院、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联合党校、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养主阵地的作用。

       2.项目实施主体

       教务部作为北京社院内设机构之一,为项目具体实施部门,负责项目立项申报、组织实施等各项工作开展,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教学培训工作的综合管理,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培训计划;

       (3)负责制定各培训班次教学计划,安排培训课程;

       (4)负责协调教学活动,组织教学过程实施;

       (5)负责开展教学研究和改革工作;

       (6)负责学员管理;

       (7)负责专职教师教学评估及兼职教师选聘与管理;

       (8)负责教材的综合管理;

       (9)负责北京网上社院等网上教学的综合管理工作;

       (10)负责指导区县社院教学工作,培训区县师资;

       (11)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3.项目主要内容

       根据2018年度北京社院培训计划安排,项目计划实施内容为举办8期培训班,具体包括:“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联教育培训工作研讨班”“北京市民主党派区级组织负责人培训班”“北京市民主党派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北京市民主党派新成员培训班(两期)”、“北京市民主党派特约监督员培训班”“北京市民主党派宣传干部培训班”以及“北京市民主党派社会服务工作培训班”。

       项目执行期间,根据首都统一战线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结合调研及与各民主党派市委沟通结果,全年培训班由8期调整为7期,其中:增加“北京市党外实职干部培训班”和“北京市政协机关干部培训班”2期培训班;删减“北京市民主党派特约监督员培训班” “北京市民主党派宣传干部培训班”和“北京市民主党派社会服务工作培训班”3期培训班。

       (二)评价结论

       通过评价,项目综合得分90.02分,项目综合绩效评定结论为“优秀”。

       (三)存在问题

       1.项目未结合年度工作任务变化相应调整绩效目标,绩效指标不够细化、量化

       项目结合年度计划举办培训班次设定了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具备一定的可考核性,但项目绩效目标仍有待进一步完善,主要表现在:一是,项目年中根据培训需求变化,对培训班次、培训内容和培训期数进行了调整,年度绩效目标未随之予以调整,绩效目标与调整后培训任务不够匹配;二是,绩效指标细化、量化程度不足,进度指标缺乏针对各阶段工作内容完成时效的细化表述,未能对各期培训班次计划安排形成有效制约,效益指标均为定性表述,缺乏具体、量化的考核标准。

       2.项目预算执行与预算编制存在一定差异,资金使用和会计核算需进一步规范

       从项目整体支出上看,受培训班次调整影响,截至2018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实际支出120.78万元,资金使用率93.95%,项目资金存在一定结余;从具体支出明细上看,交通费、租车费、课酬、文具费、印刷费等科目实际支出与预算差异较大,预算执行与预算编制一致性尚需提升。

       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年度内未发现资金支出严重违法违规现象,但项目资金使用和会计核算需进一步规范:一是,项目年度培训班次调整后,经费支出相应调剂使用,未对调整后资金使用进行详细测算,具体支出计划不够清晰;二是,项目经费涉及宿舍用品、洗涤费等支出,该部分支出在各期培训班次分摊明细及其与基本经费支持界限不够清晰;三是,会计记账凭证存在培训人员签到表、经费报销经办人和审核负责人签字缺失现象,体现资金支出合理性的证明材料不够规范、完整;四是,个别经费支出分类科目划分不够合理,将涉及飞机票等差旅费支出列入交通费中核算。

       3.项目缺失总体规划或实施方案,对项目实施的整体把控不足

       项目制定有培训工作计划,针对7期培训班制定了相应的培训通知、方案或学员手册,对具体培训工作开展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但作为延续项目,项目单位未结合历年培训工作开展的总体目标,从各阶段工作任务、培训内容、培训方式方法以及组织实施、保障措施等方面制定项目整体实施方案或总体规划,对培训工作开展整体统筹、规划不足,顶层设计较为薄弱。

       4.项目实施效果归纳总结力度需进一步加大,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有待加强

       项目实施在提高民主党派学员理论水平,促进党外代表人士为首都建设和京津冀协同发展贡献力量等方面有一定的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但项目缺失体现效益实现情况的典型案例收集,特别是对历年举办的培训班后续产生的社会效益跟踪调查和归纳汇总力度不够。并且,作为延续项目,项目未从多年度项目培训对象、培训课程安排等方面进行分类统计,亦未对培训人数、培训效果进行历年比对,充分体现近年项目实施效果的量化变动趋势,以便为后续项目实施提供借鉴经验。此外,项目年度实际开展培训7期,其中针对4期培训班次通过线下或线上填报问卷方式开展了教学效果评估等满意度调查,满意度调查结果反映该部分培训学员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评价较高,但项目未针对其余3期培训班次面向的学员开展满意度调查,该部分学员对培训课程、教学质量等评价情况暂无法准确衡量,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在后续年度实施中仍需进一步加强。

       (四)建议

       1.完善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提高绩效指标细化、量化程度

       建议项目单位在对年度拟开展任务进行充分论证基础上,制定年度工作培训工作计划,并据此科学、合理设置年度绩效目标,确保年度目标设置与实际开展工作内容、年度预算相匹配,如遇年度工作任务调整情况,及时根据项目内容变动调整年度绩效目标,以使绩效目标与调整后年度项目主要工作内容、预算相匹配。

       建议项目单位细化、量化绩效指标设置:结合培训计划编制、举办培训班、项目总结等主要工作阶段细化进度指标表述,以对年度工作开展进行有效约束;结合历年度项目实施效果,挖掘、提炼体现项目实施效果的量化指标,提高效果实现情况的定向可考核性。

       2.提升预算执行与预算编制的一致性,规范项目资金使用和会计核算

       建议项目单位在上年度编制下年度项目预算时,积极与市委统战部、各民主党派市委等有关部门沟通,及时掌握统战系统培训需求,明确下一年度培训计划与重点,并据此编制项目年度预算,确保费用测算与实际开展培训班次费用支出匹配。在此基础上,强化预算执行约束,严格按照预算编制合理使用项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率,降低预算执行与预算编制差异。

       建议项目单位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使用和会计核算:一是,在以后年度项目经费使用过程中,如涉及项目工作内容调整且经费需调剂使用情形的,除明确总调剂使用经费外,需进一步结合调整后工作内容编制细化经费支出计划与明细;二是,规范项目资金会计核算,合理划分经费支出科目,将交通费与差旅费进行有效区分,对于宿舍用品、洗涤费等费用支出进一步明确在各期培训班次间分摊比例,并合理界定与基本经费支持的费用边界,同时注重确保会计档案规范完整,体现资金支出的过程性材料不缺失。

       3.合理制定项目总体规划或实施方案,加强对实施过程整体把控

       建议项目单位根据历年培训工作开展的总体目标,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培训内容、培训方式方法,并据此编制项目总体规划或实施方案,加强对培训工作开展的整体统筹、把控,强化顶层规划设计,从而确保年度培训工作按照预期进度顺利完成。

       4.加强项目实施效果归纳总结,全面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

       建议项目单位在项目预算执行完毕后对效益实现情况进一步跟进,强化延续性项目多年度实施数据比对,更直观体现项目实施效果,如:可通过比对近3-5年教务部培训总规模、人员类型分布、培训开展内容、形式及受欢迎程度等数据,从数据变动趋势上考核社院教育培训主阵地作用发挥程度,并提供典型案例作为效益佐证材料,为后续拓展项目培训内容、强化培训效果提供一定的参考依据等。同时,在历年项目实施效果归纳总结基础上,对学员来源、结构(年龄、工作)等进行分类,对历年培训课程从固化、非固化课程,或者理论课程、实践课程等方面予以区分,为以后年度项目开展形成一定指导,并从理论联系实践、紧贴前沿问题等方面开展相关培训,充分体现项目实施效果。

       建议项目单位进一步加强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统计工作,针对各期开展培训班次面向的受训学员,通过电子化方式对课堂授课方式与效果、组织实施、总体安排等方面进行教学质量评估,掌握学员对项目实施的意见建议,为后续改进教学方式方法,提高教学质量提供借鉴。

附件:北京社会主义学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版权所有:北京社会主义学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高原街6号 电话:010-84634585 传真:010-84634585 京ICP备10032347号-3公安备案号11010502047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