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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北京社院现有办公室、教务处、科研管理处、文化交流工作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部、统战理论教研部、中华文化教研部、信息技术处、人事处、行政处和机关党委(党群工作处)。具体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负责日常运转、内外联系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督查、财务、信访、宣传、信息公开、对外联络等工作。负责网站建设及维护工作。牵头内控管理,协调法务等工作。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

  (二)教务处。负责教学工作的综合管理。制定教学计划和协调教学活动,组织教学过程的实施。承担教学评估和教材管理、兼职教师选聘等工作。拟订学科发展规划并组织落实。负责各类班次学员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学员班级活动和学员调研工作。牵头学员联谊交友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实践教学。负责对学员在培训期间的表现进行考核。

  (三)科研管理处。负责拟订科研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科研课题的申报、立项、监督实施及评审验收。组织开展科研成果转化和有关决策咨询工作。开展科研协作与学术交流,编发理论刊物。

  (四)文化交流工作处。组织港澳台和海外文化交流联谊。开展中华文化相关教育培训与学员管理工作。承担外事工作。

  (五)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部。负责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政治学等方面教学研究工作。承担相关教材、讲义、教学参考资料的编写工作。

  (六)统战理论教研部。负责统一战线基本理论、参政党建设、民族宗教、新阶层新群体统战等方面的教学研究工作。承担相关教材、讲义、教学参考资料的编写工作。

  (七)中华文化教研部。负责中华文化、港澳台及海外统战工作等方面的教学研究工作。承担相关教材、讲义、教学参考资料的编写工作。

  (八)信息技术处。负责拟订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网络的建设与维护工作。负责教学科研软件、影视音像制品、多媒体等教学和科研辅助产品的开发制作。负责教学科研和办公现代化信息技术保障工作。负责图书馆管理工作。

  (九)人事处。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人才队伍建设和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

  (十)行政处。负责基本建设、固定资产和采购管理、办公用房及职工住房管理、后勤管理和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十一)机关党委(党群工作处)。负责党群、纪检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担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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